看了近日來,各家電視台新聞報導後,令眾家有兒童的父、母無不人人自危,反觀當事法官似乎沒以同理心來思考這問題,讓網友們斥責、痛批拘泥於法條,卻不顧實際狀況的法官應免職,以示自清負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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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侵幼童輕判  兒福:二次傷害
民視 更新日期:2010/09/06 17:01

連續2起幼童遭性侵案遭法官輕判獲判無罪,外界質疑法官判決結果,發出怒吼「要開除恐龍法官」,兒童福利聯盟召開記者會,要保護受性侵兒童,拒絕二次被傷害。 跟著大人喊口號,手裡拿著不會說NO,不等於我同意的標語,這群小朋友嘴巴戴著打X口罩,喚起大家重視兒童的司法人權,兒福聯盟認為光靠修法不能解決問題,應該建立兒少性侵判決標準,推動專家證人制度,主要還是得強化法官教育,因為法官心證才是判決關鍵,不排除25日走上街頭。

而更令人擔心的不是法官裁判問題,還有性侵犯出獄如何防止再犯,因為性侵3名幼童的許榮洲,服刑11年期滿,10日星期五就要出獄,而連他自己都怕再犯,專家鑑定他是固定型戀童症。
固定型戀童症再犯機率高,立委呼籲修法,因為現行制度對刑滿出獄的性侵更生人不必戴電子腳鐐,監控追蹤形成死角,令人十分憂心。

 
性侵兒童犯眾怒    立委:改重刑 公布資料
 中廣
更新日期:2010/09/06 13:35 
曾經犯下兩起性侵女童案的「許榮洲」即將在本周五出獄,精神科醫師鑑定他是「固定型戀童症」,再犯率高達88%,連許榮洲本人都擔心自己會再犯。對此,綠營立委今天召開記者會建議,應該仿效國外案例,修改相關法案,對犯下「對十四歲以下兒童
性侵」的罪犯,訂定本刑20以上的徒刑。(程平報導)

幼童性侵案近來引發社會關注,民進黨立委田秋堇建議,應該仿效美國「梅根法案」與「潔西卡.倫斯福德法案」,對特定的罪犯,在刑法或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中,訂出更嚴格的處罰。

田秋堇也認為,修法中同時也該要求,要公佈罪犯的相關資訊。

另一方面,國民黨立委楊麗環也提案修法,要求類似罪犯在出獄後,不但要公佈相關資料,身份也必須註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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